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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茶餐厅诉美团网接纳“冒牌绿茶” 索赔50万元

发布时间:2016-08-11 09:38:28    点击数:

杭州绿茶餐厅向法院提交了120份证据,证明餐厅特色、影响力以及美团网提供绿茶餐厅餐券的情况。本版摄影/通讯员 王一凡

  随着网络订餐的发展,O2O送餐平台与实体餐厅之间的纠纷开始出现。昨天下午,杭州绿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绿茶餐厅)起诉美团网运营商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团网),以及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的中山绿茶餐厅(简称中山绿茶餐厅)的官司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杭州绿茶餐厅认为,美团网提供其他未经许可自称绿茶餐厅商家的餐饮团购券,已经构成对作为知名商号的“绿茶餐厅”的侵权,因此要求美团网与中山区绿茶餐厅停止侵权并赔偿50万元。美团网表示,涉诉信息由商户提供,已经尽到审核义务不同意进行赔偿。

  绿茶指美团网卖“李鬼”餐券

  杭州绿茶餐厅起诉称,“绿茶”是其在餐饮服务上持续使用10多年的企业字号,由50多家直营餐厅共同使用的已注册知名商标。“绿茶GREEN TEA”、“绿茶餐厅GREEN TEA”的独创性字体,也作为美术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美团网未经许可在客户端上销售“绿茶”餐饮团购的行为,明显是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法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杭州绿茶餐厅在起诉书中指出,中山绿茶餐厅作为同行业餐饮机构,直接复制原告注册商标“绿茶GREEN TEA”的特殊美术字体标识作为餐饮服务商标使用,且在餐厅装修风格、桌椅款式、菜单色彩、菜单版式、菜品名称、知名菜品样式等方面完全照搬了原告正宗的“绿茶餐厅”,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杭州绿茶餐厅认为,美团网和中山绿茶餐厅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绿茶餐厅GREEN TEA”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侵犯了原告对“绿茶”所享有的企业名称权、知名餐饮服务的特有名称装潢等合法权益。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停止以“绿茶”作为字号,立即变更企业名称且不得含有“绿茶”文字,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美团网称已尽到审核义务

  “我们与杭州绿茶餐厅没有竞争关系,不存在不正当行为”,美团网答辩称,其网页上所显示的涉诉项目信息及图片等系由商户提供,与美团网无关。美团网代理人还强调,案件所涉及的项目名称为“绿茶”,并非杭州绿茶餐厅所诉“绿茶餐厅”,且杭州绿茶餐厅从未就“绿茶”项目向申请人投诉过。此外,美团网对商家的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进行了严格审查,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形式审查注意义务。

  中山绿茶餐厅则表示,该餐厅使用的标识是通过签订加盟协议,从案外人安徽绿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得使用权,在未确定商标的有效性和有合法来源的前提下,中山绿茶餐厅合理使用,也没有借涉诉商标获得收益,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山绿茶餐厅还申请追加安徽绿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被告,但未获得法院获准。

  庭审结束时,双方均同意接受调解,此案未当庭判决。

  ■庭审焦点

  网络送餐平台侵权责任如何界定

  在法庭辩论阶段,杭州绿茶餐厅向法院提交了120份证据,以此证明该餐厅的特色、影响力以及美团网手机端提供绿茶餐厅餐券的情况。

  杭州绿茶餐厅认为,“绿茶”字样是该公司人员设计的,经过持续宣传使用,已具备相应的知名度及影响范围,能够与其他餐饮企业相区分,“绿茶”的特殊字体及形式广泛使用于餐饮各项目,构成特有装潢。两被告直接使用“绿茶餐厅”方字体及装潢形式,在相同的餐饮项目上使用,特色菜品也与原告方一致,直接造成消费者混淆;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知名商标,且持续时间较长,主观恶意明显。

  杭州绿茶餐厅代理人指出,美团网作为同样的餐饮服务者,未加注意而上线涉案团购项目,构成直接侵权。

  对此美团网认为,其为网络服务公司,与杭州绿茶餐厅无业务交叉之处;涉案团购项目都是商户上传;在收到杭州绿茶餐厅律师函后,已经及时进行处理涉案的餐券,不构成侵权。

  ■ 律师说法

  审查入驻商家是电商平台义务

  需审查登记经营主体身份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通过这个规定可以看出,网络平台承担责任分为两个层次”,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说,第一个层次,电子商务平台应该审核入驻商家的证照或者其他身份信息,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的,在对他人构成违约或者侵权时,第三方平台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第二个层次,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有能力并且应当发现入驻商家或者平台内有违法行为,而没有及时发现并且制止,那么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要根据违法的情况而定,可能是民事责任,也可能是行政责任。

  接侵权通知应采取删除等措施

  张韬还指出,对于电商网络平台,还有一项原则是“通知+删除”的规则的适用,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平台接到用户或者第三方权利人举报的时候,应当及时删除侵权的链接或者页面,如果没有及时删除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到本案中,需要在明确中山绿茶餐厅是否构成侵权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认定。如果中山绿茶餐厅被认定构成侵权,而网络平台在接到投诉后仍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中山绿茶餐厅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中山绿茶餐厅不构成侵权,则网络平台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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