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大连市食药监局提醒:节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

发布时间:2017-01-02 14:38:58    点击数:

春节临近,探亲访友、亲朋好友聚餐聚会增多,食源性疾病风险也将随之增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提醒节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
  消费者采购过节食品时不宜一次过多,采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仔细观察是否新鲜,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胀袋等现象,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对临近保质期促销的食品,不宜一次采购过多,确保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购买食品要索取消费凭证。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家庭聚会烹制食物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不要加工食用野生河豚等高风险食物,不要尝试陌生新奇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
  在外就餐时,应选择在证照齐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有“笑脸”标志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慎食凉拌食品、生食肉制品,不要盲目“尝鲜”,就餐过后要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就餐后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应尽快就医,并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排行榜

联系我们

企业简介 | 新闻中心 | 产品中心 | 企业荣誉 | 图片中心 | 联系我们 |